拆 机 登记后24小时内拆机。如您已在邮局或银行开户,请持机主身份证、存折到原开户行办理原户注销手续。
申请拆机:机主要求取消电话号码及电话线路租用权(需交齐当月电话费方可办理)。
欠费拆机:用户连续欠交3个月月租费,由我公司取消该号号码及电话线路租用权。
拆 机[ 资 费 ]
此业务无须手续费,若所拆电话欠费,需缴清欠款。
因欠费拆机的用户,办理恢复新装手续,保留原号码,必须符合下面2个条件:①结清所欠话费;②必须在拆机报竣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,到各市话业务窗口办理恢复新装手续,收取工料费100元,手续费20元,超过三个月的则按新装电话处理。
用户在网通部门办理拆机后结清了实际发生的电话费,但在缴费存折上仍有余额的,可持存折到代办银行或邮局结算。
拆 机[ 办 理 方 法]
业务办理方法:用户填写《本地电话业务变更登记表》,携带有效证件到各营业厅办理。
业务办理地点:长春网通各营业处
咨询电话:189 961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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